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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新闻
学会召开团体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技术导则》审查会
发布时间:2023-11-14 19:40:00      



11月9日,根据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沪土木[2018]第24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的团体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报批审查暨工作会议顺利召开。会议由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崔敉副秘书长主持,特邀专家、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及编制组成员共15人参加了会议。

 

学会领导、审查专家及编制组成员合影


崔敉副秘书长宣读了编制单位及成员组成,介绍了出席审查会的主要领导和专家。随后,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董滨教代表主编单位详细讲述了“技术导则”编制背景及研究基础,介绍了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发展情况,从总则、术语、污泥炭化产物利用途径、污泥炭化产物质量要求和质量管理、污泥炭化产物施用方法、污泥炭化出厂和利用管理六个篇章进行详细讨论。


污泥作为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生物质废物,具有环境与资源的双重属性,其热解或水热所形成的炭化产物如何实现安全高效的土地资源化利用,是近年来污泥炭化项目探索的热点问题。但是,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目前缺乏系统总结与相应的技术导则,一定程度上导致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出路受阻、市场规模化推广困难的问题。


针对以上瓶颈问题,编制组基于国内外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的相关技术研究、典型案例和市场调研分析,立足于园林绿地、林地、未利用地等不同土地的应用需求,形成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技术导则,为污泥炭化产物和不同土地利用需求的匹配提供技术指导,打通污泥炭化产物土地利用出路。

   

会议现场


会议在紧张高效的氛围中进行,圆满完成了会议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审查专家与编制组成员针对“技术导则”章节内容进行逐项逐条的讨论,与编制单位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认为送审稿可操作性强,为污泥炭化产物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可指导污泥炭化产物在不同土地利用场景上的应用审查专家一致同意“技术导则”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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